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要求和区委“12355”工作思路,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党委工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司法保障,批准逮捕经济领域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12人。持续严惩职务犯罪,起诉3件5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件6人。强力维护网络秩序,批准逮捕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39人,为100余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紧扣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加强司法机关会商协作,突出“打财断血”和惩治“保护伞”,受理审查起诉涉恶势力犯罪4件32人。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原则,认定恶势力犯罪并从重打击2件11人,作为普通刑事案件依法处理2件21人。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对辖区内旅馆行业管理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获公安机关采纳并受到区委领导肯定。
(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理民事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9件,为农民工成功讨薪53万余元;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11人,实现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和维护稳定协调推进。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配齐配强帮扶力量,派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各3名,2个帮扶村脱贫摘帽。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起诉13人。
二、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各类刑事犯罪
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用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0人、起诉197人。依法打击放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8人、起诉20人。重拳惩处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3人、起诉6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防止“带病起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不批准逮捕58人、不起诉36人。
(二)着力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盯紧有案不立、有罪未究、不当立案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探索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与区人民法院会签《财产刑执行监督暂行办法》获得省检察院肯定并全省推广。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71件122人。与侦查、调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紧密配合,努力提升办案质效,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案件占72.5%,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0%。2019年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专题报告,满意率为100%。
(三)用心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依法严惩性侵、拐卖、虐待等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起诉9人。成立“护梦”工作团队,从法治课堂、社区宣传、关护帮教、基地教育等方面扎实开展“护梦”行动。与公安、团委、教体、妇联、学校、社区等建立共建机制,加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和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6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青年讲师团”讲师,开展“依法治区·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6场次,参与师生7000余人次。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禁毒防艾等法治宣传,迎接省、市领导调研和市内外相关单位考察20余场次,受众1000余人,获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前锋未检”品牌雏形初显。
三、做好公益诉讼,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彰显司法公正
(一)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显实效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探索开展“公益下乡”活动。紧盯城乡生活与建筑垃圾污染、生活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等城乡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得到区级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积极响应、大力支持。如代市镇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及时清运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余吨,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周边居民切实受益,获得群众一致好评。持续跟进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追收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区级部门及乡镇积极配合,成功追收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345万元。2019年10月向区政协专题通报了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满意率为100%,工作成效获《广安日报》报道。
(二)着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聚焦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加强监督,办理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强化“定分止争”司法理念,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借助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在前锋集中管辖的优势,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办理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2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摸排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158件,并移送相关区县依法处理。
四、适应更高要求,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水平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坚持问题导向,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梳理分析检视问题42个,逐一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把握前锋检察事业发展规律,发扬传统、展望未来,组织汇编《前锋检察回顾与展望》,形成“一六向前”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抓手,明确了“一年定方向,两年翻身仗,三年争一流”的奋斗目标。专题调研检察工作护航民营经济具体举措,调研报告获“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二等奖。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向6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6.1万元,通过为民办实事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二)高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按照“3个业务部门+2个司法行政部门”的模式,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工作职能,及时调整任命中层干部14名,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按照最高检工作要求,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准逮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或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检察官责任更加明确,检察权运行更加高效。
(三)大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围绕基层检察机关“八化”建设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省市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2019年3月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正式投入使用,办公办案条件极大改善,检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检察干警对“前锋是我家”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增强,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奠定了扎实基础。
五、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增强公信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精心办理代表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召开落实建议联席会议,全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2019年9月开通检察工作信息通报平台,定期向人大代表推送检察工作情况,通过接受人大监督促进检察工作更加深入扎根群众、服务人民。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观摩、“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促进检察机关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检察温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办理来信来访34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1条、重要案件信息8条、法律文书140份,公开率达100%,居全市前列。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广安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评为“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两个党支部分别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全区先进党组织称号;两部微电影荣获“平安广安”比赛三等奖和优秀奖;13名检察干警获得省、市、区表彰。
回顾过往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向前迈出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区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关心,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不同程度存在短板,亮点不亮,特点不显。三是机构运转仍需磨合,队伍素质仍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全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区委确定的“项目攻坚年”。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履行检察职责两不误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疫情防控保障服务,组织30余名检察人员在联系镇、村(社区)等疫情防控一线,参与疫情排查、防控宣传和卡点值守等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极努力。2020年,前锋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2355”工作要求,按照前锋检察“一六向前”工作思路,强队伍、强业务、育亮点、育文化、提绩效、提管理,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前锋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自觉增强政治担当,依法履职服务大局
把政治担当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检察干警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研究、找准工作切入点,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区委产业城市发展战略、抓好“八件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部署提供司法保障。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目标,重拳整治相关行业领域乱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促进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加强与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协作,深化打击“恶意欠薪”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成果,加大对危害精准脱贫、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固本强基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着力补齐短板,抓好“四大检察”,力争“一年有起色,两年有底色,三年有亮色”。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值班律师等配套措施;持续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加强办案完善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突出精准化做强民事检察,探索建立多元化案件线索发现机制,解决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发现难题。突出补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发挥全市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优势,探索建立常态化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切实增强行政诉讼监督实效。突出增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常态化机制,破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鉴定难题;注重优化生态环境修复,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为美丽前锋建设出谋划策、担当作为。
三、突出重点扩大影响,精心打造亮点特色
立足检察职能思考和践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充分发挥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作用,强化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为主题的系列举措,打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结合前锋实际,着力深化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三大特色亮点工作。与区人民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阵地建设,同步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公益下乡”活动,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公益检察产品。建立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依法规范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以点带面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检,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强化凝心聚力,在接受挑战、经历考验中形成和巩固战斗堡垒。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检察干警服务大局、适用法律、沟通群众等能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提升法律监督和司法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采取有力举措,团结奋进,攻坚克难,为推动前锋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护梦”行动:指区人民检察院“护梦团队”开展的“百场普法进基地”“百场送法进校园”“百名青少年共追梦”等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系列行动。
2.“公益下乡”:指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前锋实际,紧紧围绕区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着手,深入镇、农村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系列工作。
3.“一六向前”工作思路:即推动前锋检察事业向前发展的工作思路。“一”是一个目标(有传统、有精神、有未来),作为所有工作的统揽;“六”是四川话“路”的谐音,既是我们实现目标需要走好的路,也是我们需要重点抓好的六个方面工作(强队伍、强业务、育亮点、育文化、提绩效、提管理);“前”是“前方”之“前”和“前锋”之“前”的双关,既指我们工作的方向要努力向前,也指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前锋人民。
4.“四大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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