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2013年4月8日,先后在前锋某企业办公区、原前锋镇派出法庭办公办案,2019年3月办案和技术用房整体搬迁,建筑面积7701平方米。
前锋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有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5个部门,另设派驻检察室1个。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7个、工勤编制5个、事业编制2个、临聘书记员名额14个。
近年来,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向前,争当先锋”为精神引领,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2020年至2022年稳居一流方阵,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四川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等各级表彰表扬140余项。
下一步,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主题,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全面锻造检察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前锋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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