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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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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2013年4月8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复,设立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7个、工勤编制5个、聘用书记员名额13个。内设3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分别是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第三检察部(案管、控申等综合业务)和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另设1个派驻经开区检察室。

建院之初,前锋检察干警先后在筹备组组长郑明军同志和第一任检察长谢彬同志的带领下,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先后在企业(吉中汽饰)、前锋老法庭办公办案,2019年3月实现了办案和技术用房整体搬迁,为前锋检察事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全体干警的奋力拼搏,区检察院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广安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获“广安市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当前,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一六向前”的工作思路,坚定一个目标(有传统、有精神、有未来),落实六个方面抓手(强队伍、强业务、育亮点、育文化、提绩效、提管理),努力追赶,奋力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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