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0-09-02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促发展,保稳定,护民生,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前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要求,积极发挥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受理审查强迫交易、逃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7件,已批准逮捕2人,已起诉10人。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着力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良序,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件次。

服务绿色发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审查办理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3件,依法处理4人。结合环保督查整治,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①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②工作,受理审查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追究力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助力贫困群众奔小康。认真执行区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派出工作组进驻光辉乡帮助3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全体干警与光辉乡8个贫困村166户贫困户结对帮助脱贫,组织干警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十九大精神宣讲和扶贫政策宣传。认真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

二、牢牢把握平安建设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3件130人,同比上升8.1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8件193人,同比上升26.09%。批准逮捕64件92人,同比上升33.33%。提起公诉106件135人,同比上升17.92%。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抢夺、盗窃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35件52人,起诉67件91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制毒售毒、制造枪支等犯罪案件18件26人,起诉27件29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8件8人,起诉13件15人。

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说理工作,坚决防范在检察环节产生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件123人。对重大敏感时期易引发重复访、告急访、集体访、越级访的3件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和释法说理。邀请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3件次。坚持排查、化解、稳控并重,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全年没有涉检赴省进京非访案件发生。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14件15人,减少了社会对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2名申请救助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资金3.5万元。

积极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8件8人,起诉13件15人。扎实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针对辖区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问题,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递送至团委、妇联、民政、教科体等有关部门。与区教科体局协作,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区—检察官在行动”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举办法治宣讲12场次。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基地有望于2018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切实加大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力度,对犯罪较轻、或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加大“黄赌毒”犯罪惩治力度,批准逮捕29人,起诉37人。

     三、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继续抓好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按照从严治党要求,紧扣发展改革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区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确保了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腐败,举办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4场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件。

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侦查监督,及时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漏捕漏诉及取证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确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年来,共监督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2件3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人,纠正漏罪5件。严格证据审查,加强对侦查取证活动的引导与监督。与侦查机关会签《引导侦查取证办法(试行)》,积极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工作。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3件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3件4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并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改判。就生效行政判决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件。依法开展执行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并收到回复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6件。针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通知共8件次。  

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强化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促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件次,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加强督促履职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不正确履职问题,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3件,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并回复3件。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专题向区委汇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被作为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健全了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作保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案件办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调查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1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00余万元。

四、认真落实深化改革要求,健全司法责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全面推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办案模式,所有案件由员额制检察官随机轮案、独立办案,除由检委会决定的案件外,案件处理均由员额制检察官决定并签发法律文书,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司法档案,切实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并分类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入额领导全部到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83件。推行书记员聘用制度,完成首批8名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会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文件,建立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围绕庭审指控犯罪的需要强化侦查工作和证据收集工作。全年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5件次。持续推动简案速裁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引导诉讼资源向重大、复杂、疑难、有影响的案件集中和倾斜。按照同法院、公安机关共同会签的刑事速裁办法,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20件,速裁比率达16%。积极配合法院推动庭审实质化工作。全面推行多媒体示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知关键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听庭评议⑤。2017年,通知“四类人员”出庭作证⑥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3件。

积极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11个政法专项编制的划转和8名侦查人员的转隶等工作。

五、认真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牢检

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立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自身建设首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讨论、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专题教育,确保思想过硬。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灵魂工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③,不断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境界,铸造忠诚政治品格。加强职业精神培育,积极践行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突出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领导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推动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司改后人员分类管理的实际,分类分批选送干警参加高校脱产培训、专题集中培训、拉练实战培训等,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公诉、侦监、侦查、信息化应用、公文信息写作等多项培训,突出培养检察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本领。2017年,2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能手”,1名班子成员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官辩论赛中获“优秀辩手”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区委、区政府荣记“三等功”。

切实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签订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等措施,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组织廉政测试测评等形式,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均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全面自查自纠“四风”问题,认真督查通报纪律作风问题。全年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报刊和资料,先后3次邀请代表、委员评议、监督重大、敏感案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重要案件信息19 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8条,生效法律文书110份。广泛运用新媒体、自媒体、网络媒体、“两微一端”④等平台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动态423条,进行网络直播2次,专题宣传64期,吸引网友参与互动、评论、转发、点赞12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悉度和参与度。

各位代表,2017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检察职能发挥与服务大局融合还不够紧密,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要求还有差距;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有的检察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检察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欠缺;检察信息化水平、检务保障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一个愿景、三大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总体谋划,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适应和把握改革新形势新机遇,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前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学深学透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推动前锋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紧贴全区发展改革重心,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围绕工业强区战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司法服务保障,围绕城镇兴区,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的服务和保障,依法惩治妨害项目推进的犯罪。围绕商贸活区,深化对现代服务业的检察服务工作。围绕生态立区、绿色发展,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多元化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打击犯罪、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方式,保护好青山绿水蓝天。围绕服务民生福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完善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切实提升群众司法保护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保障制度,扎实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继续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共利益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四是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有力的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工作水平的提升。

五是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进一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专业素质培训,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不断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加大不规范行为纠正、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决心和勇气,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①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对生态环境

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发现有关行政机关不

依法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通过发放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纠正的法律监督活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核心是对行政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包括不行使职权和违法行使职权。

③“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是指在全

省政法系统开展的一项专题教育,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主要包括:对照“对党忠诚”要求,提升政治定力;对照“服务人民”要求,提升服务效能;对照“执法公正”要求,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照“纪律严明”要求,提升抵腐定力。

④“两微一端”:是指检察机关开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客户端公众号。

⑤听庭评议:是指检察机关为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观摩庭审,参与评议,提出意见,不断提升公诉工作质效。

⑥“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是指检察机关为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邀请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证明案件事实,有力地指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