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9.04亿。网络发展日益迅速,网络通讯愈加便捷,信息传播速度不断加快,信息传播范围可在较短时间迅速扩大。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政府机关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挑战,尤其在处理一些敏感事(案)件时,面对突发舆情没有做好及时、正面引导,将促使机关单位面临公信力受损、群众支持度下降等多种不利局面。本文从2018年轰动一时的赵宇案入手,通过还原事件经过和处理结果,采取分析对比的方式指出当前政府机关单位在应对负面舆情时存在的预警能力差、工作不细致、思路不清晰、对网络舆情不够重视、舆情处置手段不当、瞒报或不报舆情等7类问题,提出通过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强化教育、深入排查、严格报送、加强演练等措施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途径,帮助机关单位增强网络舆情危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关键词】舆情应对 案件实例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见义勇为的赵宇,为何会被晋安分局前后分别认定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整个事件是如何成为大众的关注热点,然后引爆舆情的呢?笔者通过还原整个事件经过,对比查找当前机关单位在舆情应对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网络舆情危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方式展开论述。
一、赵宇案舆情事件分析
(一)事件经过
赵宇一案系由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于2018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12月29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宇刑事拘留。2019年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19年1月10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因案件“被害人”李华正在医院手术治疗,伤情不确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公安机关对赵宇取保候审。2月17日,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2月20日,公安机关以赵宇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日晚间,央视新闻微博公众号发布一篇题为《福州小伙救人反被拘 赵宇被以过失致人重伤被移送晋安区检察院》的博文,引发网友热议。2月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公布了该案案发经过,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防卫过当对赵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再度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二)最终结果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不起诉决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遂指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于3月1日以正当防卫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三)对比分析
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中晋安分局的侦查事实:经查,李某(男,50岁,四川人,包工头)和邹某滤(女,27岁,湖南人,娱乐场所服务员)于2018年10月相识,有多次往来。12月26日晚,两人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滤暂住处,在邹某滤暂住处发生争吵,李某被邹某滤关在门外,李某踹门而入并和邹某滤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邻居围观。其中楼上邻居赵某(男,22岁,黑龙江人,房地产公司保安)下楼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滤时,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某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后赵某拿起房间内的凳子欲砸向李某,被邹某滤拦下,随后赵某被自己的女友劝离现场。李某被踢中腹部后横结肠破裂,于12月27日住院手术,2019年1月12日出院,据医嘱李某于2月11日到医院拔出造瘘管。经法医鉴定李某为重伤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介绍的案件事实:李华与邹某(女,27岁)相识但不是太熟。2018年12月26日23时许,二人一同吃饭后,一起乘出租车到达邹某的暂住处福州市晋安区某公寓楼,二人在室内发生争吵,随后李华被邹某关在门外。李华强行踹门而入,殴打谩骂邹某,引来邻居围观。暂住在楼上的被不起诉人赵宇闻声下楼查看,见李华把邹某摁在墙上并殴打其头部,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华,致李华倒地。李华起身后欲殴打赵宇,威胁要叫人“弄死你们”,赵宇随即将李华推倒在地,朝李华腹部踩一脚,又拿起凳子欲砸李华,被邹某劝阻住,后赵宇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李华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重伤二级;邹某面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两种事实的区别有两点。一是人物描述有区别。警方通报中加入了对当事人职业的描述,而最高检在介绍中对当事人身份描述较少。二是表述事实有区别。警方通报事实中,李某与邹某相识甚早,多次往来,两人之间为肢体冲突,赵宇见邹某被李某殴打,上前制止,成功阻拦李某后,两人间再度发生了殴打行为,致李某重伤;而在最高检工作人员的描述中,李某与邹某相识但不是太熟,李某对邹某进行殴打,并细化了李某殴打邹某的行为与李某起身后情形。
警方通报中通过提及当事人职业,用“肢体冲突”模糊处理李某殴打谩骂邹某的事实,简略处理李某起身后的情形,试图将事实描述成李某与邹某因情色交易不合纠纷互殴,路人赵宇制止后殴打李某致重伤。通报中将三人都放在不道德、有过错的位置,一定程度上不客观,描述上有刻意回避赵宇防卫意图及防卫行为认定的情况。福州警方发布通报的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凌晨,目的是为平息前一日舆情,不尽客观、带有回避的描述显然是有意识支撑“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重伤”两个认定。通报不客观,描述不详实,自然会成为舆情引爆点。
二、当地机关在舆情应对上存在的问题
(一)舆情认识不够,预警能力差。从赵宇案舆情事件看福州市相关部门,整体上对舆情认识程度不够深入。晋安分局侦查员在对案件事实了解不清、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冒然将事实认定为故意伤害,晋安分局分管领导对案件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导致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晋安区检察院批捕,晋安区检察院案件具体承办人员,对该案介入不够深入,对案件的侦查办理指导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两部门人员对该案的舆情引发可能性认识不足,预警能力差。
(二)舆情了解滞后,工作不细致。2019年1月17日,赵宇已在个人微博上求救,20日晚间,央视新闻微博发布博文引起热议,48小时的最佳舆情处置时间,4天的舆情发酵期,福州警方未联系当事人赵宇,也未对舆情予以回应,21日凌晨,福州警方对外发布案件通报,从福州警方舆情应对时间上看,福州警方对舆情的了解情况较为滞后,舆情工作开展不够细致。
(三)舆情处置失当,思路不清晰。一是通报不够客观,事实略有回避。通过对警方通报和最后认定的事实进行对比,可以看到的是通报有意识在支撑“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重伤”两个认定,对见义勇为的行为有所忽略,这也是引发二次舆情的原因。二是舆情应对缺乏自己的思路方法,多照搬照抄。从福州警方案件通报上看,和2016年4月“泸州武校生见义勇为被判刑”舆情事件较为类似,同样的见义勇为,同样的致人重伤,福州警方采取了同样的舆情应对方式,不同点在于泸州舆情事件中,郭明的致伤行为发生在不法行为停止后,不属于正当防卫,而赵宇的致伤行为发生在不法行为发生时,属于正当防卫,这就导致了泸州能够处置好舆情,而福州引发二次舆情。三是舆情应对主体单位缺位。从2月21日舆情二次发酵到3月1日以正当防卫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期间,3月1日,福州市公安局微博就福州市公安机关个别基层办案单位业务能力做了检讨,并表示积极为赵宇申请见义勇为表彰,也对李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案件调查进行了说明,福州市检察院微博就依法纠正赵宇案处理决定相关新闻进行了转发,而晋安区公安分局及晋安区检察院两个舆情主体单位,前者的微博上仅仅对福州公安微博检讨的通报、最高检张志杰答记者问进行了转发,后者的微博上缺乏相关讯息,属于“不表态、不发言、不犯错”的态度,引发次生舆情。
三、从赵宇案分析其他机关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
(一)舆情应对注重网下,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在舆情应对中,特别重视现实中的信访问题化解,喜欢通过实地解决矛盾来处置舆情,忽视了网络舆情应对,以某市某镇垃圾乱堆放、城乡环境差、道路建设慢等具体问题为例,麻辣社区中都有提及,为何迟迟得不到解决,而实际生活中该镇信访问题大体能够有效化解,就在于重视网下忽视网上,甚至有些部门处置好舆情后,网上就不再进行回应,让网民认为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引发新一轮舆情。
(二)舆情应对缺乏整体观。部分机关认为,在舆情应对中,不同的主体之间是分离的,不存在联系。以四川省邻水县两河乡智障母女遭性侵的舆情事件为例,公安、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门以及当地政府,都是舆情应对的主体单位,案件能否及时侦破、智障母女善后安置及看护工作如何开展、当地留守犯罪如何排查预防,都是需要在此次舆情事件中进行处理的,多部门需要联合应对舆情。
(三)舆情发生后冷处理或暴力处理,导致舆情不断发酵。部分单位对舆情认识度不够,思想僵化,处置舆情喜欢摆官架子,讲空话套话不落于实处,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甚者不解决舆情问题,联系网警巡查部门删帖、控评,引起不少舆情反弹,把小事变大。
(四)对可能发生的舆情或者已经发生的舆情瞒报、不报。其中又分为被动上报和主动瞒报两类,一类是在舆情报送中被动上报的单位,上级机关或者党委要求报送的才上报,没做要求的就不报,在不报、瞒报的单位中占多数;一类是舆情报送中主动瞒报的单位,对要求报送的舆情报小或者直接不报,在不报、瞒报的单位中占少数。
四、探析机关单位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途径
(一)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舆情应对机制。一是成立舆情工作小组。要及时组建舆情应对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舆情应对主体责任,充实小组成员,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分工。日常加大舆情应对培训力度,提升舆情应对工作小组整体“应战”能力,将舆情应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二是建立舆情应对机制。明确舆情预警、处置程序,细化责任主体,严格过错追究,将舆情研究工作纳入单位党组、党委讨论事项,完善舆情相关制度,重点在于加强对外信息的编审发管理以及单位网络平台的管理维护。
(二)强化教育引导,提升处置预警及处置能力。一是要时刻加强单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要强化党性教育,一般干部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领导干部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要确保党员有党性有原则,干部爱国有操守,领导干部敢担当敢作为,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出以公心,实事求是,为民服务,发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此才能够真正化解矛盾和舆情危机。二是要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机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三类主体的舆情教育。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的舆情警示教育,主要是以舆情后的惩处实例警示主要领导干部,提高对舆情工作的重视;强化对机构负责人的舆情实例教育,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舆情实例分析讨论会,以实际案例分析总结,提升应对能力;强化对具体工作人员的舆情应对实例教育,舆情应对工作最终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单位内部的舆情实例分析研讨会以及其他单位组织的舆情培训会等,提高舆情预警、应对能力,提高舆情敏感度。
(三)深入开展舆情排查工作,严格遵守舆情报送规定。一是要组织开展舆情排查,做到舆情工作不留死角。各机构负责人定期开展机构舆情排查,形成舆情排查表,上报舆情工作小组会讨论审议;由舆情小组主导,舆情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不定期下沉各机构审查工作1-2天,并形成下沉报告,向舆情小组汇报。二是要遵守舆情报送规定。按照舆情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舆情工作进行汇报,不得瞒报、不报,在发生紧急舆情事件时,要做好急事急报的准备,并及时知会有关部门。
(四)定期召开舆情工作小组会,提升舆情工作能力。定期召开由舆情小组组长主持,副组长及各组员参与,办公室成员视情况列席的舆情工作小组会,主要研究单位舆情教育、排查、涉舆情人员的处理及舆情处置等相关工作,主持单位舆情工作的开展,会后及时公布会议研究情况,涉及整改或者工作的部门及人员,由办公室通知到位,并加强整改和工作进度的督察。
(五)建立舆情联合应对及预警机制,多演练、早准备,力争舆情应对不出问题。一是建立舆情联合应对及预警机制。由当地党委统筹,各业务相关单位合作,建立舆情联合应对及预警机制,在涉及可能引发舆情的工作时,各责任单位尤其要与涉舆情有关单位做好交流沟通,侧重加强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如舆情分析研判会、舆情联席会等,尤其要确定好紧急舆情应对会议的召开方式。二是抓好舆情应对演练工作。由党委牵头,宣传部门具体负责,随机指定相关单位参与,采取搞突击、多点爆发式的舆情模式开展演练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机构负责人、舆情应对具体工作人员分批参加,实现各单位全体舆情工作人员全覆盖,确保舆情应对不出问题。
(六)建立舆情追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对舆情原因进行分析,舆情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因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舆情,工作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视舆情影响大小给与年度考核不称职、行政处分、免除行政职务、开除公职等惩处,负有监管义务的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单位扣减绩效考核分;因主要领导过错导致的舆情,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视舆情影响大小给与年度考核不称职、行政处分、免除行政职务、开除公职等惩处,单位扣减绩效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