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区实施“三大战略”,完成“三大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紧紧围绕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职能,服务发展,关注民生
自觉将检察工作摆放到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及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直接首要任务,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筹建以来,依法起诉特大集资诈骗案件1件1人,起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盗伐林木等案件2件6人。积极响应区委号召,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服务群众促发展”活动,扎实推进“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组织、带领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广泛宣传新区“三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的强农惠民政策,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支持、积极参与新区建设发展。督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真情扶贫帮困,为民便民。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确保新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6件84人,批准逮捕43件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件114人,提起公诉65件94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3件20人,不起诉4件4人。对提起公诉的16名未成年被告人向法院提出轻缓量刑的建议。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举报、来信来访工作机制,做好检察长接待、接访工作,全年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36人次。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待群众来访和上级及有关部门转来的各类信件、线索,坚持快速分流,依法办理,强化监督。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访12起。妥善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检察法律文书改革,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认真落实检调对接,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刑事司法救助等工作。办理检调对接案件19件,促成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刑事和解6件。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1件,落实救助资金1万元。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使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初查6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侦查终结2件2人。通过查办案件,扣押赃款150余万元。积极开展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受理初查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件。加强与安监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事故同步介入调查工作,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6起。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注重职务犯罪系统预防工作,与教育科技、安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场次。根据区委安排,协同区纪委邀请市纪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专家举办党风廉政专题报告会1次。
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顺应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件2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2人。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依法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件8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积极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认真实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矫正对象,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法院撤销其缓刑并收监执行1人。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刑事案件2件2人。认真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受理审查后认为裁判正确的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五、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区人民检察院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专门部署。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采取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检察权的滥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版)》,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对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在侦查办案活动中认真落实高检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开展检务督察、案件评查,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专项检查,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办案问题。全年,没有收到群众关于检察人员违法违规办案的反映。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石
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基本方向,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积极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主动向省、市编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积极争取政法专项编制。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充实检察队伍。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配合区委做好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尤其是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凝心聚力、统一思想,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前锋”、“机关干部下基层、服务群众促发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搞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决反对“四风”,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运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遵纪守法,廉洁从检。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选派干警赴省院参加轮训6人次。激励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3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强化检务保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强化经费保障。争取到省院、市院支持资金共40万元。积极推进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列入“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区委、政府领导的关心下,在区政府及其住建、国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用地已初步落实。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检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进展顺利。强化内部管理。印发实施《车辆管理使用办法》、《检察工作及检务督察领导月带班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亟待提升,少数干警没有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队伍人员和编制不足,管理机制、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基础建设薄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区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新区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新区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新区实施“三大战略”,完成“三大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着力维护新区社会大局稳定
按照党中央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坚持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的新情况,进一步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视打击危害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坚决打击侵犯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和各类投资者,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检察职能,学习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化解在基层。
二、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努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及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保持查办高压态势。围绕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针对一些资金密集、监管薄弱、经营垄断或产业垄断的行业和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态势,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增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合力和能力。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快侦查模式转型,严格依法采取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严格按照“全面、全程、全部”的原则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尽最大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在解决自身执法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紧紧抓住近年来全国各地暴露出的冤假错案,深入剖析,加强对证据的综合审查,改变单纯审查卷宗的办案模式,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发挥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结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全方位监督上来,更好地发挥民行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高度重视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职业良知教育,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底线,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尽快使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健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检察干部的监督,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把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加强执法保障工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善于运用新兴传播工具,积极主动释放检察工作信息,创新宣传工作内容和方式,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按照诉讼与普通信访分离的原则,规范审查受理和办理机制,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严格终结程序。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及时公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同促进案结事了。二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三项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推进检务公开,细化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探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努力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研究提出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的措施,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三是积极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推进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推进新区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忠诚履职,团结奉献,艰苦创业,奋发图强,勇争一流,为推动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为建成美丽繁荣和谐新前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 释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枫桥经验:创造于1963年,其要旨是怎样妥善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问题,经验的主要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而毛主席当年在了解到“枫桥经验”之后,非常重视,亲笔作出了如下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45年来,“枫桥经验”不仅为枫桥镇、浙江省、乃至全国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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