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对多次盗窃的刘某某批准逮捕。
1991年的刘某某(女)和1992年的罗某某(男)通过网络认识,后逐渐发展成情侣。二人因无正当职业,平时依靠摆路边摊维持拮据的生活。
2018年4月18日,刘某某和罗某某和往常一样来到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摆摊”。后刘某某独自到一家女装店,看见老板的手机在柜台充电而且老板当时没有注意,于是心生歹念将老板的手机盗走。后刘某某又来到一家蛋糕店以相同的手法再次盗窃了一部手机,后被其男朋友发现,但其男朋友不仅没有对其进行责备,反而还帮其把盗窃的手机变卖。尝到甜头的罗某某竟然在4月18日下午以及4月19日二天骑摩托车载着刘某某再次疯狂作案四起,以同样的手法盗窃了手机、女士包、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贩卖后获利近5000元。后二犯罪嫌疑人再次准备作案时被抓获。经过审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对多次盗窃且有犯罪前科的刘某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罗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示:美好生活靠自己双手创造,无捷径而言,“务伸手,伸手必被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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