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欢庆元旦之际
让我们一起跟随检察官小姐姐
走进普法小课堂吧
今天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治课结束了
但是爱国主义教育
永远不会结束
我们要把爱国主义精神
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从小事做起
从自己做起
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贡献自己的力量
Copyright ◎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20024898号-1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107号
邮编:638019
举报电话:0826-2828699
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