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对徐云林、吴志华二人贪污、职务侵占一案做出判决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9-04-30

2019年4月15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对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石桥村原村主任徐云林、村党支部书记吴志华贪污、职务侵占一案依法判决,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