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长春长生、武汉生物等“问题疫苗”曝光,社会各界强烈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根据省院统一安排部署,前锋区院主动协调沟通相关部门,联合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于2018年8月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未成年人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活动。
一是监督接种疫苗的进购渠道,查看是否有“问题疫苗”流入前锋辖区。逐一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合格疫苗的生产批次,核实区疾控中心、观塘镇、代市镇卫生院进购的疫苗生产厂家及生产批次。通过检查,未发现长春长生、武汉生物等不合格批次的问题疫苗,且前锋全区的疫苗均由区疾控中心统一通过省、市疾控中心条线进购。
二是监督接种疫苗的存储、运输流程,查看是否因保管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按照疫苗存储、运输的软硬件要求,对观塘镇、代市镇从疾控中心申领疫苗的全过程进行了动态监督,查看发送、运输、接收、储存等过程的书面记录,查看疾控中心、卫生院存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通过检查,未发现疾控中心、卫生院存储、运输疫苗的冷链存在不合格问题。
三是监督接种疫苗的使用登记情况。查看观塘镇、代市镇卫生院接种疫苗人员登记薄,查看使用疫苗与进购疫苗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进行疫苗接种。通过检查,未发现疫苗接种不规范问题,且每位疫苗接种人员的接种情况实现了全程可追溯留痕。
下步,前锋区院将联合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把未成年人疫苗接种专项监督行动推向深入,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使用疫苗时请仔细检查疫苗的来源是否属于国家公布的“问题疫苗”批次、疫苗的存储冷链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食药监局等部门反馈,共同努力打造前锋“安全疫苗,放心疫苗”。(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詹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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