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四强化”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8-06-29

今年以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党组“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采取“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我院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警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将中、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传达到每位干警,并通过谈心谈话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准确掌握检察人员思想动态,确保检察人员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强化网络阵地管理。我院建立健全了信息报批、审查和追责制度,不断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和舆论导向管理;成立了网宣员队伍,组织年轻干警撰写网评文章并指派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发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展示检察工作新成效、检察改革新进展和检察队伍新形象。

三是强化网络行为规范。院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多次在党组会、干警大会上强调要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严禁发布不当言论,并要求每名干警签订了《检察人员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通过微信、微博、QQ等运用广泛的交流平台,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规范网络行为的内容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定期推送至每位干警,加强检察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绪和积极正面的心理状态。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为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和社会舆论生态的变化,我院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工作机制,重要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舆情得到了稳妥有效处置,近年来,我院未发生一起负面网络舆情;利用新媒体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有针对性地抓好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地”的载体作用,积极鼓励正能量信息的外宣报道,不断挖掘新闻亮点。(前锋区检察院 程宇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