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前锋检察开展“3•15”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8-06-29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广安市前锋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在广安火车站站前广场处举办了“3•15”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借助“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新《民事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两高新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告知其可以向食药、工商质监等主管部门举报反映,或者由检察机关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若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7人次,收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领域等有关线索10条。

通过宣传,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提高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为守护“舌尖上的前锋”营造了法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前锋检察院 杨开虎 廖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