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8-06-28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副 本)


前检公诉诉委辩/申援〔****〕**号


张三:

我院对张三****案一案已经收到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属于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年**月**日


本告知书已收到。


犯罪嫌疑人:

 年   月   日

第一联 附卷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

告知书

(正 本)

前检公诉诉委辩/申援〔****〕**号

张三:

我院对张三***案一案已经收到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属于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