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性岗位书记员1名。
三、工作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四、应聘条件
五、招聘步骤
六、聘用及待遇
(一)政审合格后,与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若拟聘用人员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三)专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300元(包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享有国家规定的保险及年终考核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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